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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严查!4001起!

云上毕节 2022-03-30

昨晚(6月10日)

毕节全市公安交警

开展集中夜查酒驾行动

一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01起



“减量控大”抓不懈,要让安全筑心间,昨天(6月10日)晚上,又是毕节全市公安交警开展集中夜查酒驾行动的时间。



自4月“减量控大”工作开展以来,毕节全市公安交警在每个月的5号、10号、15号、25号、30号及每周五统一开展夜查行动。在全市城市、农村、高速各大路口,集中行动严格查处酒后驾驶、涉牌涉证、“一盔一带”、“三超一疲劳”等各类违法行为。



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01起其中酒驾43起无证驾驶64起涉牌涉证69起“一盔一带”1254起


▲纳雍夜查行动中


昨晚

你和交通警察“不期而遇”了吗

毕节交警提醒大伙儿

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

从你我做起

不希望在某个夜查的日子

和你不期而遇


相关处罚标准:

▲▲▲



 “一盔一带”



【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】


1.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记2分;



2.机动车行驶时,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(在普通公路、城市道路上行驶的),罚款10元;


3.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(高速公路),罚款20元;


4.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记2分;


5.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不记分。


 【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】


1.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20元记2分;


2.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20元;


3.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20元;


4.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20元。



 “两乱一不让”



【机动车乱停乱放】


1.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,妨碍其它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罚款150元不记分;


2.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,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它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罚款150元不记分;


3.在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的: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,罚款50元记3分。


【行人乱穿马路】


1.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,罚款5元;


2.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,罚款5元;


3.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,罚款10元;


4.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,罚款5元。



【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】


1.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,罚款100元记3分;


2.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,罚款200元记3分。



毕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,头盔和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,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说电动车、电动自行车,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,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、规范使用安全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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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上毕节综合毕节交警整理

编   辑:吴   芳

编   审:秦   恒
监   制:叶光良   
总监制:朱光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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